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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規程COMPETITION RULES

活動日期 2018 年 10 月 06 日 (星期六)
報名時間
活動宗旨 提供參與2018年11月03日遠東新世紀經典馬拉松志工,以跑者的角度,用同理心感受並體驗賽道,提升志工整體服務品質。
主辦單位 FE遠東集團-FENC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單位 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化纖總廠馬拉松社、台灣路跑賽會服務協會
會場地點 新竹縣新埔鎮遠東新世紀化纖總廠
資訊廠商 樂活資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報名資格 參加2018年11月03日志工

競賽項目

項目名稱 起跑時間 限制時間
全程馬拉松組
(42KM)
06:00 7小時
半程馬拉松組
(22KM)
06:15 4小時
路跑組
(9KM)
06:30 2小時

※不用收費,要報名擔任11/03馬拉松志工,方可參加

報名辦法

  1. 報名方式:本次賽會僅採用網路報名,不接受期限後即現場報名。
  2. 報名形式分:(1)個人報名、(2)團體報名。
  3. 若您有網路報名操作問題請洽【樂活資訊】
    電話:(05)533-6010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2:00、13:30~17:00)

報到方式

  1. 比賽當天現場憑身分證件報到。
  2. 報到完成後,號碼布等妥善保管,遺失不再補發。
  3. 賽事當日,無號碼布者,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且不得進入比賽路線,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選手進行比賽。

注意事項

  1. 競賽途中選手不得搭乘車輛或由他人代跑;參賽選手於時間內無法跑完全程者,請遵照裁判人員指示,搭乘巡迴車輛返回終點。
  2. 凡報名參賽者,大會將替每位選手與工作人員辦理保險,倘若於競賽活動中發生任何意外,依照保險合約辦理,不得異議。
  3. 衣物保管:比賽當日上午5:00起接受選手衣物保管,賽後憑號碼布領回,並請於下午1:00前領回保管物品,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大會概不負責。
  4. 選手出發及到達終點均應進入感應區,方能記錄時間;沿途競賽靠右側進行,並注意安全,沿線遵從裁判或巡迴裁判指示。
  5. 參加活動安全第一,大會裁判或醫師有權視選手身體狀況終止繼續比賽資格,選手不得有異議。
  6. 比賽前如遇颱風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天災,由大會以選手安全為考量,決定是否取消或延期比賽或改用其他替代路線,並將於活動前一日公告於活動官網,恕不另行通知,倘遇天災導致賽事延期,因而無法參賽者,將無法退費。
  7. 參賽選手必須佩帶大會發給之號碼布參加比賽,否則取消資格。
  8. 選手冒名頂替或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者,取消資格,相關責任自行負責。
  9. 請服從裁判人員及交通員警之指示進行路跑,嚴禁於比賽藉助機具,車輛助跑行為,違者取消資格。
  10.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者 (如鬥毆、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取消參賽資格。
  11. 請攜帶身分證明及健保卡備用。
  12. 請詳讀競賽規程,大會不印發秩序冊,參賽名單於報名結束後自行至報名網站上查詢。
  13. 為避免會場及賽道過度擁擠,跑友請將車輛停放於鳳山溪河濱公園停車場(距離會場約1公里)。
  14. 參賽者同意大會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各地播放、展出或登載於主辦和協辦單位網站及刊物上,參賽者必須同意肖像及公布成績,用於相關之宣傳活動上。
  15. 成績證明:完跑立即發給,請務必現場領取,如未領取恕不補寄(如因無法抗拒之狀況而導致無法現場發放,成績證明將改由完賽10日後,於大會網路下載自行列印),成績於賽後一週內公佈於網站。
  16. 參加者應依路標方向靠右前進並遵守交通指揮及道路交通法規、標誌、標線、號誌之規定。來回路程請遵守交通路況及注意本身安全。

保險特別說明

  1. 報名表內各欄請務必詳實填寫,如有錯漏導致喪失保險效力,應自行負責。
  2. 請選手檢視自已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出發前2個鐘頭吃完早餐再行出發。本會在現場設有必要的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
  3. 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貴賓、裁判、志工及參賽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依照中華民國104年11月2日內政部研訂發文之字號內授消字第 1040823601 號之規定投保:
  4. (一)1000人以下公共意外險說明: 1.每人體傷責任新台幣:伍佰萬元。
    2.每一意外事故責任體傷新台幣:參仟萬元。
    3.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新台幣:貳佰萬元。
    4.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新台幣:陸仟肆佰萬元。
    (二)1000-3000人公共意外險說明: 1.每人體傷責任新台幣:伍佰萬元。
    2.每一意外事故責任體傷新台幣:伍仟萬元。
    3.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新台幣:貳佰萬元。
    4.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新台幣:壹億肆佰萬元。
    (三)3000-10000人公共意外險說明: 1.每人體傷責任新台幣:伍佰萬元。
    2.每一意外事故責任體傷新台幣:壹億元。
    3.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新台幣:貳佰萬元。
    4.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新台幣:貳億肆佰萬元。
    (四)10000人以上公共意外險說明: 1.每人體傷責任新台幣:伍佰萬元。
    2.每一意外事故責任體傷新台幣:壹億伍仟萬元。
    3.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新台幣:貳佰萬元。
    4.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新台幣:參億肆佰萬元。
  5.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 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跑步在本保單載明之競賽路線上發生之意外事故。
    • 被保險人在競賽路線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6.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

    各位親愛的跑友們:大會對於活動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 而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7. 特別不保事項:
    •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 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 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諮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
      • 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於(胸悶、胸痛)
      • 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 不明原因頭暈
      • 突然失去知覺
      • 高血壓(>140/90㎜Hg)
      • 心臟病
      • 腎功能異常
      • 糖尿病
      • 高血脂(總膽固>240mg/D1)
      • 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 癲癇

大會免責說明

  1. 參加者因任何原因受傷、財物損失或死亡皆不得向指導單位、主辦單位、協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要求任何形式之賠償。
  2. 參加者一旦報名,視同同意本規程所有規定。
  3.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修正並公佈(請隨時注意大會網站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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